一主任酒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中纪委通报

  公务员酒后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却被中纪委通报。上个月发生在深圳的这一起酒驾事件昨日被中纪委全国通报。

  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媒体报道,今年8月11日至17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4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广东省通报的5起违规案件,分别是中山市2例,肇庆市2例,深圳市1例。深圳市的该起违规案件是:深圳市光明新区主任杨某某,7月26日晚饭饮酒后驾驶光明街道办公务车辆在光明新区碧水路与一辆越野车发生交通事故。杨某某被免职。

  据了解,碧水路是一条小路,从XX大街通往南粤YY园和XX高尔夫球会,此小道上车速难以太快。通报情况并未具体写明该案件的违规情况。该起案件从事发至被中纪委全国通报,仅24天。

  昨日,深圳交警光明大队表示,7月26日当天辖区内并未查到该起案件的报警信息。光明街道办的多名工作人员表示,该街道办内部已知道此事,但对于事发经过及杨某某被免职的情况并不愿多说。综合几位工作人员透露的信息,杨某某驾驶的公务车辆损毁并不严重,其错误主要在于违规使用公车,酒后驾驶以及发生事故后失言。其主要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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