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去父母家路上被撞是工伤吗?

  钱先生咨询:我一个表兄上个月在单位上夜班,下班后没有回自己家,而是去了父母家,但是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了。申报工伤的时候公司说他不是在下班回家的正常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不予认定。请问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杨帆律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了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此处对“上下班途中” 如何理解并无详细的解释,在实践当中经常发生员工下班去菜场买菜、去其他亲属家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但由于法律没有细致的规定,导致不同的工伤认定机构对这些情况是否属于工伤也有不同的理解。

  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六条对“上下班途中”进行了明确,对下班后去父母、配偶、子女等居住地均应属于“上下班途中”,换句话说,你表兄的情况是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但该司法解释现在暂未生效,生效时间为2014年9月1日。因此,建议你表兄在9月1日后去申报工伤。(以上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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