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魂鬼,相貌与常人无异,经常是两人一起出入,喜穿紫衣。他们身上藏有要拘将死者的名字和时间的名册,按照时间到达将死者的身边,出声呼唤将死者的名字,他们的呼唤具有很大的神力,只有将死者自己能够听见,听到这种呼唤后,人的“气”(或者叫魂)就会与身体分离,人就会死去。然后拘魂鬼会拿一种锁住魂的锁链,防止魂滞留人间,将其带往冥界。
中国妖怪事典称为冥界之鬼。
《中国妖怪事典》
这是元和(806-820)初年发生的故事。
上都(长安)有一个叫做李和子的地痞流氓。李和子性情残暴,经常将猫、狗偷去吃掉,城里的人都当他是一个麻烦的家伙。
一天,李和子的手提着隼鸟站在十字路口上,这时来了二个身穿紫衣的人,开口对他问道:“你就是李和子吧!”
李和子立刻点头称是。这二人说有事相告,于是,将他带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告诉他说:“我是鬼,冥界当局请你走一趟。”
起初,李和子还不相信二人所言。紫衣人便拿出一封盖有大印的书信给他看,李和子见后大为惊恐。因为,书信上方记载着共四百六十只猫和狗的告发诉讼书。这是,李和子立刻抛下隼鸟,伏首哀求道:“我是死有余辜,请再给我一些时间,让我招待两位喝杯水酒!”
两只鬼无法拒绝,在酒足饭饱之后,便讨论着李和子前往冥界的对策。然后他们对李和子说道:“你准备好四十万块钱,我们就借你三年的寿命。”
李和子当然应允,便在第二天的午时之前,卖掉衣服准备好纸钱。李和子把酒倒到地上,焚烧纸钱之后,便看到这二个鬼带着纸钱离去。
三天后,李和子就死掉了。因为,鬼所说的三年在人间只不过是三天而已。
《太平广记》卷二十八
元和初。上都東巿惡少李和子。父名努眼。和子性忍,常偷狗及猫食之。為坊巿之患。常臂鷂立於衢,見二人紫衣,呼曰。爾非李努眼子名和子乎。和子即揖之。又曰。有故,可隙處言也。因行數步,止於人外。言冥司追公。可即去。和子初不受,曰:「人也,何紿言。又曰。我即鬼。因探懷中,出一牒,印文猶濕,見其姓名分明,為猫犬四百六十頭論訴事。和子驚懼。乃棄鷂拜祈之。曰。我分死耳,必為我暫留,當具少酒。鬼固辭,不獲已。初將入畢羅四,鬼掩鼻,不肯前。乃延於旗亭杜氏,揖讓獨言。人以為狂也。遂索酒九碗,自飲三碗,六碗虛設於西座。且求其為方便以免。二鬼相顧。我等受一醉之恩,須為作計。因起曰。姑遲我數刻,當返。未移時至,曰。君辦錢四十萬,為君假三年命也。和子許諾,以翌日及午為期,因酬酒直,酒且返其酒。嘗之,味如水矣,冷復冰齒。和子遽歸,如期備酬焚之。見二鬼挈其錢而去。及三日,和子卒。鬼言三年,人間三日也。出酉陽雜爼
《酉阳杂俎》
元和初,上都東市惡少李和子,父努眼。和子性忍,常攘狗及貓食之,為坊市之患。常臂鷂立於衢,見二人紫衣,呼曰:「公非李努眼子名和子乎?」和子即遽只揖。又曰:「有故,可隙處言也。」因行數步,止於人外,言:「冥司追公,可即去。」和子初不受,曰:「人也,何紿言。」又曰:「我即鬼。」因探懷中,出一牒,印窠猶濕。見其姓名,分明為貓犬四百六十頭論訴事。和子驚懼,乃棄鷂子拜祈之,且曰:「我分死,爾必為我暫留,具少酒。」鬼固辭,不獲已。初,將入畢羅肆,鬼掩鼻不肯前,乃延於旗亭杜家。揖讓獨言,人以為狂也。遂索酒九碗,自飲三碗,六碗虛設於西座,且求其為方便以免。二鬼相顧:「我等既受一醉之恩,須為作計。」因起曰:「姑遲我數刻,當返。」未移時至,曰:「君辦錢四十萬,為君假三年命也。」和子諾許,以翌日及午為期。因酬酒直,且返其酒,嘗之味如水矣,冷復冰齒。和子遽歸,貨衣具鑿楮,如期備酹焚之,自見二鬼挈其錢而去。及三日,和子卒。鬼言三年,蓋人間三日也。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知妖》:拘魂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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