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超喜欢骚扰人类的恶劣妖怪。它们平时会以普通人的模样成群结队出现作祟,但是普通人看不见它们,它们的本体是画着人脸的穿着衣服的瓦片,打碎它们的本体,它们就会死亡。它们还能役使动物们为它们打探消息。它们十分喜欢整蛊人类,比如放火烧房子,偷走人类的财物等。
《通幽录》
唐贞元四年春,常州录事参军李哲家于丹阳县东郭。去五里有庄,多茅舍,昼日无何,有火自焚,救之而灭。视地,麻屦迹广尺余,意为盗,索之无状。旬时屡灾而易扑,方悟其妖异。后乃有投掷空间,家人怖悸。辄失衣物。
有乳母阿万者,性通鬼神,常见一丈夫,出入随之。或为胡形,须髯伟然,羔裘貂帽,间以朱紫,倏闪出来,哲晚习《春秋》于阁,阿万见胡人窃书一卷而去,驰报哲。哲阅书,欠一卷,方祝祈之,须臾,书复帙中,亦无损污。李氏患之,意其庭竹耸茂,鬼魅可栖,潜议伐去之,以植桃。忽于庭中得一书;闻君议伐竹种桃,尽为竹筹。州下粟方贱,一船竹可贸一船粟,幸速图之。“其笔札不工,纸方数寸。
哲兄子士温、士儒,并刚勇。常骂之。“辄失冠履。后稍祈之,而归所失。复投书曰:”惟圣罔念作狂,唯狂克念作圣,君始骂我而见祈,今并还之。”书后言”墨荻君状”。居旬,邻人盗哲犬,杀而食之。事发,又得一书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智?”数旬之后,其家失物至多,家人意其鬼为盗,又一书言:”刘长卿诗曰:’直氏偷金枉,君谓我为盗。’今既得盗,如之何?”士温、士儒竟扜御之。
是(“是”原作”见”,据明抄本改。)夏夜,士温醉卧,背烛床头。见一丈夫,自门直入,不虞有人,因至烛前。士温忽跃身擒之,果获,烛亦灭。于暗中扜御尽力,久之,喀喀有声,烛至坚渐。是一瓦,瓦背画作眉目,以纸为头巾,衣一小儿衣,又以妇人披帛,缠头数匝,方结之。李氏遂钉于柱,碎之,数日外,有妇人丧服哭于圃,言杀我夫。
明日哭于庭,乃投书曰:“谚所谓’一鸡死,一鸡鸣’。吾属百户,当相报耳。”如是往来如初,尝取人衣著中(中字原阙,据明抄本补。)庭(”庭”下原有”书”字,据明抄本删。)树,扶疏莫知所由也,求而遂解之。又以大器物投小器物中,出入不碍。
旬时,士儒又张灯,见一妇人外来,戏烛下,复为士儒擒焉。扜力良久,杀而硬,烛之,亦瓦而衣也,遂末之。而明日复有其类哀哭。常畏三侄。呼为二郎。二郎至。即不多来。李氏潜欲徙其居。而得一书曰:“闻君欲徙居,吾已先至其所矣。”李氏有二老犬,一名韩儿,一名猛子,自有此妖,不复食,常摇尾戏于空暗处,遂毙之。
自后家有窃议事,魅莫能知之。一书:“自无韩大猛二,吾属无依。”又家人自郭返,至其里,见二丈夫于道侧,迎问家人曰:”闻尔家有怪异,若之何?”遂以事答,及行,顾已不见。李氏于润州迎山人韦士昌,士昌以符置诸瓦棂间,以压之。鬼书至曰:”符至圣也,而置之屋上,不亦轻为。”士昌无能为,乃去。
闻淮楚有卫生者,久于咒术,乃邀之。卫生至,其鬼颇惮之,其来稍疏。卫生乃设道场,以考召。置箱于坛中,宿昔箱中得一状,状件所失物,云:“若干物已货讫,(”讫”原作”记”,据明抄本改。)得钱(”钱”下原有”中”字,据明抄本删。)若干;买果子及梳子等食讫,其余若干,并送还。”验其物,悉在箱中。又言:”失铛子,其实不取,请问诸水滨。”状言孤腾腞等状,自此更不复来。异日,于河中果得铛子,(”子”原作”自”等,据明抄本改。)乃验水滨之说也。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知妖》:瓦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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