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念处经·饿鬼品》
二十五者乌殊婆叉,食人精气饿鬼。
複次比丘。知業果報。觀餓鬼世間。彼以聞慧。觀於食人精氣諸餓鬼等。以何業故。而生其中。彼以聞慧。知此衆生。於前世時。巧辭誑人。詐言親友。我爲汝護。其人聞已。策心勇力。是時彼人。令他入敵。欲喪其命。捨之而去。竟不救護。欲於王所取其財物。時被誑者。沒陣而死。彼人以是不善因緣。身壞命終。墮於食人精氣餓鬼之中。受大饑渴。自燒其身。刀斫其體。皮肉斷壞。從空雨刀。遍走四方。無逃避處。若見有人行惡無信。不奉三寶。即得彼便。入其身中。食噉精氣。以自濟命。求之甚難。困不能得。或至十年。或二十年。乃得一便。常困饑渴。自作惡業。還自受之。惡業不盡。故使不死。乃至惡業。不盡不失不朽。故不得脫。業盡得脫。從此命終。生於人中。常守天祀。貧窮困厄。不得自在。食噉殘祀。以餘業故。依他自活。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知妖》:食人精气饿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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