鳖宝

长在鳖腹内的妖怪,人形,如果捕获到,将其种入臂内,以血养之,可以透视土地看到财宝,以命换财。


《阅微草堂笔记》

四川藩司张公宝南,先祖母从弟也。其太夫人喜鳖皛,一日庖人得巨鳖,甫断其首,有小人长四五寸自颈突出,绕鳖而走。庖人大骇仆地,众救之苏,小人已不知所往,及剖鳖,乃仍在鳖腹中,已死矣。先祖母曾取视之。先母时尚幼,亦在旁目睹。装饰如职贡图中回回状,帽黄色,褶蓝色,带红色,靴黑色,皆纹理分明如绘,面目手足,亦皆如刻画。

馆师岑生识之,曰:此名鳖宝,生得之,剖臂纳肉中,则啖人血以生。人臂有此宝,则地中金银珠玉之类,隔土皆可见,血尽而死。子孙又剖臂纳之,可以世世富,庖人闻之,大懊悔,每一念及,辄自批其颊。外祖母曹太夫人曰:据岑师所云,是以命博财也,人肯以命博,则其计多矣,何必剖臂养鳖。庖人终不悟,竟自恨而卒。

《聊斋志异》卷六-八大王

八大王起捉臂曰:「相聚不久。蓄有一物,聊报厚德。此不可以久佩,如愿后,当见还也。」口中吐一小人,仅寸馀。因以爪掐生臂,痛若肤裂;急以小人按捺其上,释手已入革里,甲痕尚在,而漫漫坟起,类痰核状。惊问之,笑而不答。但曰:「君宜行矣。」送生出,八大王自返。回顾村舍全渺,惟一巨鳖,蠢蠢入水而没。错愕久之。自念所获,必鳖宝也。由此目最明,凡有珠宝之处,黄泉下皆可见;即素所不知之物,亦随口而知其名。于寝室中掘得藏镪数百,用度颇充。

《竹叶亭杂记》

徐星伯云乌鲁木齐开铅厂,工人掘地得一石,碎之水出。厂官闻之,急令往取水,已散地无馀。天生异宝,每误弃于无知者之手,亦何可恨。西域贾人能识宝,以有鳖宝也。徐星伯之仆李保儿者,旧从广东观察朱尔赓额,在伊犁曾见其人,知其法。其法遇得鳖宝,与之约,相随十年或八年。其物大若豆,喜食血,亦与之约,每日食血若干厘,不及分也。约明,即以小刀划臂纳之臂中,自此即能识宝,过期物自去矣。始知西域多识宝者,非生而异人,亦非别有幻术也。

《清稗类钞》

世傳西域賈人能識寶,以有鼈寶也。某鉅公在伊犂,曾見其人,知其法。其法,遇鼈寶,與之約,相隨十年或八年。其物大若豆,喜食物,亦與之約,每日食血若干釐,不及分也。黎明,即以小刀劃臂,納之臂中,自此即能識寶,過期,物自去矣。

《右台仙馆笔记》

大儿妇樊氏言:其家庖人治一鳖,已以箸夹其头,将断之,忽其尾间又出一物如头然。庖人诧曰:「岂此鳖有两头欤?」强纳入之,复以箸夹其头,头出而尾间物亦出。庖人大怪之,乃曰:「吾熟尔于釜中,看尔有何怪异!」及熟而剖之,则中有一人焉,其状如老翁,须眉宛然,头戴风帽,身披氅衣,但不见其足耳。仆媪辈传观之,儿妇时尚幼,亦取视焉。虽已乾腊,尚可把玩。或语庖人曰:「此鳖宝也,生得而畜之,则可以尽得天下之宝矣。」庖人乃大悔。

《述异记》

海昌北门外木行 见一巨鳖 约重七八斤 煮之镬中 啾啾作声 似乞命者 熟而剖之 腹中得小人 五官四肢皆具 觀者如堵 识者以为鳖宝 惜熟之矣 海昌学师劳贞山 遣仆往視之 果然 康熙壬申夏事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知妖》:鳖宝

相关推荐: 雨工

@数星星的胖子 雨师,行雨之神。 《太平广记》419 毅深为之戚,乃置书囊中。因复问曰:“吾不知子之牧羊,何所用哉?神祗岂宰杀乎?”女曰:“非羊也,雨工也。”“何为雨工?”曰:“雷霆之类也。”数顾视之,则皆矫顾怒步,饮龁甚异,而大小毛角,则无别羊焉。毅又曰:“…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