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提高隐私保护意识要从公共部门开始

近日,新闻相继披露吉、湘、鄂、浙、闽、苏、桂、陕等多所高校官网存在泄露学生个人信息的情况。另外,很多地方政府的网站,也存在大面积披露公民隐私信息的现象。客观而言,这些泄露都属于无心之失。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高校,都是以信息公开之名而行泄露隐私之实。看起来,巨细靡遗的信息披露,是为了公开透明方便监督,其实多数情况下更像是考虑不周的懒惰。

耐人寻味的是,如果不是媒体近来持之以恒地跟进监督,这种现象恐怕不会受到如此重视。那么多个体被公共部门披露隐私,但好像也没有太多人提出质疑。这背后当然有情非得已的顾虑。因为从被披露的信息缘由来看,拿低保或者保障房也好,领奖学金也罢,虽然都是个人应得的权益,但现实中给人的感觉总好像得了某种“好处”,谁好意思去较真?这种隐私保护让位于现实利益考虑,其实很具普遍性。

此前就有媒体报道,中国互联网用户普遍缺乏隐私保护的意识,很多人愿意用个人数据来交换网站提供的服务。而那些个人数据中,包含着许多珍贵的隐私信息,但其无形价值远没有受到充分重视。曾有调查数据显示,2013 年,只有 50% 的国人认为在网上分享个人信息时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而在美国,这一比例是 83%。几年时间过去,隐私保护的意识可能有所上升,但从一些公共部门失控的做法看,思维的转变还有待时日。

必须重视隐私保护的原因,在于其可能遗留安全隐患,甚至造成直接的利益损失。尤其是公共部门无意识泄露出的隐私,不仅包括身份证号等信息,还涉及公民领低保、分配保障房等动向,会给别有用心者骚扰、诈骗带来便利。隐私泄露对于个人会造成权益损害,从社会整体看也是恶果昭彰。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 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2016 》显示,中国网民因为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总体经济损失约 915 亿元。

中国越来越步入信息时代、无现金社会,未来隐私泄露可能造成的危害将更大。所以最近曝光的那些公共部门泄露隐私的案例,虽然暂时还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但及时敲响隐私保护的警钟是必要的。提高隐私保护意识,要从公共部门开始,这既是对公民权益负责,避免自身的侵权责任,也是为了起到更好的社会垂范作用。只有公共部门明确隐私保护的意识、守住底线,才能更好地推动相关法规的完善和执行,让隐私保护成为整个社会的习惯。

稿源:、光明网,稿件以及封面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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