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明确个人征信业务三原则,信息是否被过度采集引关注

4 月 20 日,在由央行征信管理局、世界银行集团、APEC 工商理事会主办的个人信息保护与征信管理国际研讨会上,央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正在积极稳妥地加快推进个人征信业务牌照发放工作,抓紧整理、研究和吸收,完善相关制度安排。陈雨露透露,在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中,强调注重把握独立性、公正性、个人信息隐私权益保护等三方面的原则。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 2016 中国网民权益调查报告》显示,84% 网民曾经遭受过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而舆论关注的焦点,是个人信息如何在信息提供、采集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

目前,中国多数第三方征信机构所从事的是企业征信。企业征信业务为备案制,个人征信业务则为许可制。截至目前,个人征信牌照尚未正式放开。2015 年 1 月,央行准许 8 家征信机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准备时间为六个月。

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的首席金融部门专家指出,征信监管有三个基本目的:第一,个人数据保护;第二,维护征信行业发展的秩序;第三,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金融普惠服务。

据悉,在个人数据保护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喻海松透露,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底审议通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目前,该法规正在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审议完成后将尽快对外发布。

稿源:cnBeta  内容节选;封面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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