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8日起,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只要上网就能查询了!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福建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社会创新,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化、公开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即将正式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启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网上查询平台”。
据漳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介绍,该平台在4月8日开始正式启用。使用时,只要登陆”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的”服务大厅”页面,点击页面左侧”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网上查询平台”图标即可进入。
查询人可依据事故车辆、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信息,通过验证后查询了解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类型、受∕立案单位、事故处理状态(是否检验、是否中止事故认定、是否刑事立案)、是否调解、事故责任认定等相关信息。
另外,该平台可查询到查询日前一年内在我省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信息。自行协商处理的事故不在查询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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