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获赔200元 一句风凉话女子当街将钱撕了

  一起已经调解好的交通事故,却因一名路人的风凉话再起纠纷。女子当街撕了200元赔偿款,交警身上的执法记录仪记下了事情经过。

  路人一句风凉话,当街撕了交通事故赔偿金

  视频显示,事情发生在6月6日上午,文苑路非机动车道上,一名女子,“唰唰唰”几下,把百元大钞撕成了碎片。

  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交警曹警官称,撕毁人民币事件起源于一起交通事故。当天上午8时许,曹警官接警来到文苑路(国税局对面)的非机动车道,一名女子与一名男子正在争吵。女子为海宁人姚女士,男子为江西人吴先生。

  事发前,姚女士骑着自行车往北骑行,吴先生骑电瓶三轮车由北往南,两车交会时,因避让不及相撞,姚女士摔倒在地,擦伤,自行车有破损。

  碰撞后,姚女士要求赔偿1000元,吴先生不肯,遂报警。

  曹警官接警后来到现场。这起交通事故并不严重,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吴先生支付姚女士200元赔偿金。

  就在姚女士接过钱的时候,一名围观男子忽然说了一句:“你又没撞成怎么样,200块钱拿拿嘛,蛮好了,捡了个便宜。”

  姚女士的火气瞬间又上来了,转头和这名男子你一句我一句吵上了。未了,男子又蹦出一句:“你要证明自己不是讹诈,就把钱撕了。”

  火头上的姚女士,想也没想就把钱撕成碎片,扔到了地上。

  随后,众人散去,男子也离开了。

  200元碎钱没人要,交警上交

  “这钱散落在地上,总得处理。”曹警官说,他与同事、好心路人将纸币碎片逐一捡起,共有16片。当时,姚女士还在现场,由于自行车破损,她一时无法离去,曹警官便与她一起来到一处修车摊。

  在修车摊,曹警官建议姚女士将纸币收回,拼接后去银行调换,但姚女士拒绝了。

  为此,200元的去处成了难题,曹警官将拼接好的纸币上交至交警部门,等待处理。

  不要小看撕钱行为,这是违法的

  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故意毁损人民币,指故意毁坏或者损伤人民币的纸币或者铸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禁止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包括故意毁损人民币,“按《条例》,如可认定为故意毁损人民币,不仅会被公安机关警告,还会被处以罚款。”

  事件中,姚女士存在着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但情节比较轻微,事情也情有可原。在此提醒市民,对于手中的人民币应当爱护,而不能想当然认为自己所有的人民币可以随意处置,随意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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