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多能妥善解决问题。但是,也有当时处理好了,事后又出状态的。万州的老张就因此惹出了个大麻烦。
老张被车压伤后,看到车主配合救治,也就同意私了,没有及时报案。事后,他想再次索赔时,交巡警已经无法划分责任,索赔遇到难题。援助律师介入后,经过多方调查,最终锁定肇事车向保险公司报过案。
近日,万州区法院判定肇事车再赔偿伤者5000多元。
事后报案
警方无法认定责任
法院介绍,今年2月14日,老张来到万州区白羊镇办事。
上午10时许,他走到春华路车坝附近,准备横过马路时,一辆从太安往白羊方向行驶的黑色越野车将他的左脚压伤,他当场疼晕了过去。
驾驶员苏某立刻停车,下车查看老张的伤情。苏某的女婿背起老张,送到了就近的医院治疗。
苏某一次性为老张缴纳了5000元的押金,并且一再与老张商量,希望将此事私了。老张当时担心自己的伤情,就把报案的事儿搁了下来。
事故发生的第三天,老张的家属才想起报案。可由于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巡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交巡警多次通知苏某接受调查,苏某拒绝前来。
最终,老张只拿到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事故证明
法院无法认定责任
苏某支付的5000元,很快用完了。老张多次联系苏某,苏某也没有继续支付的意思。老张只好自己交了两千多元的医疗费,还不算其它费用。
明明是自己被撞,还要倒贴医疗费,老张觉得自己很吃亏,于是向万州区法院起诉,要求苏某赔偿。
可法官告诉他,证据只有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仅凭它无法认定苏某就是事故责任人。另外,交通事故中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也应该作为被告。而这些,老张都不清楚。
情况对他很不利。
老张对法律也不是很清楚,只好找到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援助中心指派重庆百安律师事务所的熊学斌、蔡红律师代理案子。
为了帮助老张获得有利证据,援助律师展开了多方调查。
援助律师
多方取证打赢官司
经过与苏某多次沟通,苏某证明损害确实是他所为。
援助律师从苏某那里得知,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时,苏某虽然没有报警,但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到现场勘损。
搜集到充分的证据后,老张终于可以向法院递交诉状。
他将苏某和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上,苏某和保险公司都对事故经过没有异议。经过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老张5141.49元。
另外,保险公司也支付了当初苏某垫支的5000元费用。
三类情形不要私了
重庆佰城律师事务所主任葛斌律师提醒,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开车上路出了事故,有些车主怕麻烦就会选择私了。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如果有下列情形,一定要及时报警,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不可以私了。
■只要有人员伤亡的,不论是死亡还是重伤、轻伤;
■事故只造成了人员轻微伤害,但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
■没有人身伤亡,但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大的。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公开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交通事故公开处理的范围 凡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且各方当事人均同意公开处理的交通事故,办案单位应当公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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