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近日,在通道县司法局临口司法所干警的调解下,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得以化解。

  2014年8月19日晚上8点多,临口镇XX村村民何某从县城驾驶助力摩托车经2AA省道回临口,因包工头李某在临口中学路口附近的公路上堆放了沙石,导致何某驾驶的助力摩托车直接撞上李某堆放在路面的沙石,造成翻车而受伤。事发之后,何某被送往通道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何某头部、肩部、面部多处受伤,其中右肩胛骨骨折。

  2014年8月22日,何某家属向临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要求包工头李某进行损害赔偿。临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该纠纷后,立即指派司法所干警对纠纷事实进行调查,在查明事实真相后,临口司法所于8月25日上午组织何某家属与李某就何某损害赔偿一事进行调解。司法所干警通过用背对背调解法与双方当事人单个谈话,引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灌输深入浅出的法律知识,经耐心的思想教育后,双方当事人最终和解,达成由由李某一次性支付何某一万元人民币赔偿金的调解协议,并当场进行了兑现,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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