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样,交通事故处理也有自己固有的规律可循。可要是遇到头回碰到交通事故的生手,跟他们说怎么赔偿,那可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都说不清楚啊。
您听听,这置什么气呢啊?其实,这为先生生气的原因很简单,就在一个小时以前,发生在XX路与YY大街交叉口的小事故。
您看,证据充分,事故责任明确,双方车损也不太大。按理说,这右转的面包车的全责。怎么事故双方就在路边僵持,迟迟不肯离去呢?
轿车驾驶人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和4s店取得了联系,店里的工作人员解释,这辆轿车维修下来大概需要1000元钱。于是,轿车驾驶人一口咬定,没有1000元的赔偿,谁也别想走。
看来今天修车算是泡汤了。这起事故正在进退两难的时候,轿车驾驶人的朋友赶到了现场,他能否从中进行调解,缓和一下僵局呢?
听轿车驾驶人朋友解释,这位轿车驾驶人其实就是不大了解事故理赔过程,担心面包车一方不给修车,才一再拒绝面包车的提议。经过这位朋友从中的调解,眼看事情马上就能有个协商的结果了。可是您听,接下来咱们的轿车驾驶人的一句表态,让双方关系马上又降到了冰点。
这才出现了我们看到的开头的一幕。于是轿车驾驶人朋友又在中间充当起了和事老。
搭个“顺风车”,是生活中时常会碰到的事。 然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这个责任该由谁来负? 近日,黄岩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案件正是由一场“顺风车”而起。 汪某和邵某是好友。去年7月的一天,两人相约好,由汪某驾驶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搭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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