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司机大清早醉酒驾驶与小车相撞,造成车损人伤交通事故。中秋佳节来临,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办案民警结合酒后驾车交通事故,提醒广大驾驶员:珍爱生命,请勿酒后驾车,并祝大家中秋佳节平安快乐。
据了解,9月1日7时50分许,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与新欣路交叉路口,一辆摩托车与小车相撞。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小车前保险杠损坏脱落,摩托车保险杠、零部件以及司机头盔、泥工用具散落一地,摩托车与地面的摩擦痕迹清晰可见,驾驶员多处受伤。
办案民警介绍,小车在光明路由东往西行驶,摩托车驾驶员在新欣路由南往北行驶去一工地做泥工,两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都未减速慢行确保安全,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根据现场初步掌握的情况,民警当即对摩托车驾驶员做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醉酒驾驶。民警感叹:大清早醉酒驾车到建筑工地去高空作业,在途中和高空作业不怕有闪失吗?如此酗酒成性,怎能确保交通安全和生产安全?
青年张某酒后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被送到河南三门峡市某医院救治,医院按醉酒进行治疗,并将狂躁乱动的张某捆绑在病床上,三天后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符合重型脑损伤,脑疝形成的死亡。5月6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三门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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