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希望最高法院重新裁决微软电子邮件一案

微软副总法律顾问霍华德指出,“美国政府没有权力在另一个国家对一个房屋进行搜查,也不应该有权搜索海外电子邮件内容。”去年微软终于解决了这个案子,但司法部不高兴,最近已经采取了一步行动来挑战裁决。

所采取的步骤是质疑 1986 年“电子通信隐私法”(ECPA)第二部分的“存储通信法”(SCA)的实效性,这是微软之前成功打赢电子邮件官司的基石。美国司法部正在试图要求最高法院解释如何将三十年前的法律适用于今天的全球互联网。

不过,美国最高法院林奇法官建议,司法部和国会可以制定出一套全新法律,这对所有人都是有效的,而不是争论过时的法律。我们认为立法之路也适合国家。林奇法官目前认为,

存储在海外的数据,美国政府只有在得到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访问。行政部门反转这些规定会对美国经济中的各个行业造成不利影响。

稿源:cnBeta,封面源自网络

美国司法部希望最高法院重新裁决微软电子邮件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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