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一个了不起的工具,能帮助用户获取大量信息。但当这些信息涉及用户个人隐私及一些令人尴尬的内容时,它可能会对用户造成巨大的负担。十年前就已在欧洲扎根的“被遗忘权”概念旨在通过移除搜索结果中一些特定内容来保护用户隐私,最大限度得减少互联网上大量信息对个人未来造成的负面影响。现在,美国纽约州也提出了一项“被遗忘权”提案。
据悉,美国纽约州议员希望“被遗忘权”法案被添加到纽约州民权和民事实践法案的修正案中。这项提案一旦通过,Google 等搜索引擎在搜索用户请求 30 天内需要删除某些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这些信息需要是“不准确、不相关、 不充分或夸大的”。
Google 选择不对这项提案进行评论,但在过去曾经反对那些被要求修改搜索结果的想法。
稿源:cnBeta;封面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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