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重点 – 作者:徐昊律师666

什么是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首先大家要注意,公民的个人信息不仅是针对中国公民的数据信息,同样也包含国外公民的数据信息,所以搞国外站,卖国外的***、社交、游戏等数据依然违法。

其次以上规定的内容中,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任何一组信息都能构成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常见的数据买卖中如手机号码

最后,即使利用爬虫将公民公开的信息数据进行规整,用于出售牟利也很有可能被视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法律责任有哪些?

首先看一下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再来根据解释认识一下量刑标准,以下为根据数量来认定构成刑事案件的标准。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也就是三年以下量刑: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常见于私家侦探抓男女出轨的时候)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常见于物流订单信息,包含了公民的家庭地址、交易情况等)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常见用于推广的手机号码)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是不计算成本的,比如三万买来的数据,转手4万卖出,即认定违法所得为四万元)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也就是三年到七年之间的量刑: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 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本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的;(常见的如装修公司、教育机构,通过从房地产商或学校处购买来的数据,进行电话营销)

  (二)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财产处罚情况?

涉及到刑事犯罪,损失不仅仅是人身自由,财产依然会损失。

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当然除了罚金,如果希望量刑降低,你还要退赃,也就是退出违法所得

 (请教:我申请了专栏《徐昊律师》,但是查找不到,再申请时又显示已存在)

来源:freebuf.com 2019-12-10 13:04:15 by: 徐昊律师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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