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8岁男孩骑童车撞上4岁男孩 交警称属交通事故

  21日晚,8岁男孩东东(化名)骑着心爱的童车出门玩耍,却不慎撞上了路边的4岁男孩乐乐(化名)。双方家长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一时间起了争执。出警民警于是提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移交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处理。

  对此,有市民感到不能理解:孩子骑车撞了孩子,怎么也能算交通事故?

  8岁男孩骑童车撞了4岁男孩,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引质疑

  8岁男孩东东家住高新区孙旗屯社区。21日19时许,东东开心地跑出门,骑着自己的童车上街溜达。

  可倒霉的是,他在浅井南路与南苑路交叉口附近撞到了4岁男孩乐乐。

  乐乐被撞得脸部红肿,头部也轻微擦伤。看着受伤的乐乐,东东被吓得哭了起来。正好有熟人路过,打电话将东东的父亲纪先生叫到现场。乐乐的家长向纪先生提出了赔偿要求,纪先生感到无法接受,双方僵持不下。无奈之下,纪先生报警求助。

  高新派出所的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在民警了解情况时,双方家长仍就赔偿产生争执。民警提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移交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处理。

  虽然赔偿事宜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得到解决,但民警的说法让许多围观者不能理解。“小孩骑车碰上小孩,这种小事儿能算交通事故?”有围观市民提出疑问。

  交警部门:没错,交通事故认定与年龄无关

  “如果事发地点发生在道路上,这事儿确实属于交通事故。”昨日上午,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判断是否属于交通事故,与当事人年龄无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判断是否属于交通事故,主要看是否包含以下4个要素:在道路上;车辆与人,或车辆与车辆;存在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当事双方是未成年人,在责任划分时还要考虑监护人的责任。如类似事故,交警将对现场进行调查,并将根据双方责任程度,请双方监护人协商赔偿事宜。

  该负责人补充说,界定事发地是否为道路,主要看道路所处的位置以及开放程度。“打比方说,如果是小区内的道路,道路具备车辆通行条件且小区开放车辆进出,在这样的道路上的事故就属于交通事故,由事故处理大队处理;如果小区不具备车辆通行条件且不予开放通行,在这样的道路上的事故就由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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