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首家交通巡回法庭成立

  2014年5月4日,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表示,太原市首家交通巡回法庭在此挂牌成立,而首起轻微交通事故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进行司法确认,全程仅用时十分钟。

  为方便民众解决纠纷,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司法局与交警部门协商,将交通巡回法庭、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交警队事故中队楼层,该部门的职能包括进行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对已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根据规定,调解协议一经人民法院确认为有效,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需要再提起民事诉讼,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交通巡回法庭的设立,实现了交警事故认定与行政调解、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的无缝对接。”迎泽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让当事人不出交警队大门就可以解决纠纷,避免在有关部门之间来回奔波。

  据该名工作人员介绍,交通巡回法庭下一步计划让保险公司参与人民调解,形成方便快捷、衔接流畅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处理机制,使更多交通事故当事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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