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举报事件发生3个月后,涉事男生肖某某母亲(以下简称“肖母”)首次公开发声:“不是什么‘打飞机’,更不存在‘性骚扰’!我的孩子从小患有特应性皮炎,当时赶上天热腿上湿疹复发,就是隔着衣服在抓痒,这些年医院的就诊病历都有。”
男方首次回应“性骚扰”
称长期患有皮炎当时在挠痒
2023年10月11日,微信公众号“景容饮冰”发布的《关于我在武汉大学图书馆受到性骚扰这件事情》一文引爆舆论。
网帖以武大女生自述口吻称:3个月前在武汉大学图书馆自习期间,坐对面的“X同学在对我打飞机”。经视频取证,拍到了5段视频,每段都能看到“X同学隔着裤子摩擦生殖器,该行为持续不断且非常明显”。网帖称,经与X同学对峙,X同学承认事情经过,并应要求写下道歉信。
网帖截图
网帖还详述了与学校及相关学院老师的三个月的沟通经过,并称“两方陷入僵局,因此我选择曝光,希望可以推动事情尽快解决”。
该文发布2天后(10月13日),武汉大学发布处理通报:对涉及我校学生的网上举报,经调查核实,根据相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给予2022级本科生肖某某记过处分。武汉大学历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肖某某及其父母并不认同学校的处理结果。对网帖中提到的“性骚扰”行为,肖母解释称:肖某某从小患有特应性皮炎,赶上天热腿上湿疹复发,当时是隔着衣裤在挠痒。
肖母提供了多份就诊和问医求药的记录。据其获得的现场视频显示:身着黑色裤子的肖某某,手在课桌下方隔着衣裤抓挠大腿裆部。肖母提供的2021年至2023年间肖某某的就诊病例显示,肖某某“双侧股根部等处见散在淡红斑、丘疹”,还曾出现“眼部皮疹”。多份病历就诊时间、医护问诊时间为2023年下半年,与图书馆风波时段有重合。事发当天中午(7月11日)肖母还在拜托友人购买相关皮疹药品。
其中一份病历(姓名、年龄等隐私处打码)
一位接诊过肖某某的武汉协和医院皮肤科医生向南都记者确认,2023年下半年曾数次接诊过肖某某,最后一次病历记录是2023年12月,“他患有特应性皮炎,表现是湿疹。他的特应性皮炎病不止一两年了,会季节性急性发作。”接诊病历也显示:“皮疹瘙痒不适7年,夏季较著”。另一位多次在线接诊帮其购药的武汉市第一医院护士也向南都记者确认肖某某多年患有特应性皮炎,“他这个皮肤病很久了,从小是过敏体质,身上时不时就这里那里复发湿疹,不太好去根。”
而对肖某某手写道歉信一事,肖某某及肖母在接受采访中都称“当时是出于息事宁人的想法”。“孩子全程都是懵的,甚至不知道她说‘拍了’是拍了什么。为了避免在图书馆闹出大动静,孩子才写道歉信的。”肖母称,“我们从小教育孩子尽量不要与人正面冲突,遇事最好息事宁人,孩子当时想得很简单:按对方要求道个歉就没事了。”
“‘举报帖’中说,孩子在道歉信中留了假名。实际上孩子在最开头就写了自己的真实姓名、还有学号。”肖母指出。
肖母提供的道歉信。(原图,姓名、学号打码处理)
肖某某代理律师进一步辩称,在肖某某被指“性骚扰”一事的事情经过中,双方未有身体、语言接触,肖某某的“抓挠行为”是出于病理原因的挠痒,并非特定针对案外人进行。在代理律师看来,这一挠痒行为,主观上不存在“违背他人意愿”,客观上也未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更没有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完全不符合“性骚扰”的构成要件。
学校以“不雅行为”作出记过处分
肖母称一直在向学校申诉
值得一提的是,武汉大学公布78个字的通报中,仅提到肖某某被记过处分、存有违规违纪行为,并未披露事情详细经过或事实认定。
就此,肖母告诉南都记者:事发后,她和肖某某曾将患有特应性皮炎的情况口头告诉过学院老师,学校发出公开通报前并未提前告知。通报发布4天后,10月17日她收到了校方对孩子作出处分的红头文件,这份红头文件未将肖某某的行为表述为性骚扰,仅表述为“不雅行为”。
处分决定称:肖某某在图书馆北门走廊“存在不雅行为,有损大学生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武汉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修订)》第22条第5款规定,决定给予记过处分。
学校处分决定
(武汉大学官网公布的《武汉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修订)》)
肖母告诉南都,对校方作出的处分决定,他们已于10月25日提出申诉要求学校撤回处分决定,并附上了病历和就诊资料。
肖母称,2023年11月2日、12月7日,她和家人两次与校方沟通、对处分决定作出申诉。据其录下的对话中,校方相关工作人员多次谈到“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评判,不是性骚扰、排除了性骚扰”,还谈到是“当时学校在那样的情况下做出应急处理”。
处理此事的另一相关方,武汉市珞珈山派出所也未就“性骚扰”给出明确答复。肖母介绍,网帖发布的当天,她和家人携孩子前往武汉市珞珈山派出所报警,学院领导、辅导员以及学校保卫部工作人员也到了派出所。“孩子和辅导员当晚都做了笔录。”其后她和家人还多次前往派出所提交报案材料,配合警方问询,“我们选择报案,主要是希望警方能对举报帖所说的‘性骚扰’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如果不存在,我们希望能依法追究举报人偷拍他人隐私、诽谤侵权责任。”
“报案至今3个多月,派出所一直没给具体回复,一直说在调查中。”肖母称,在院系调解期间,他们也通过院系转达了与涉事女生面谈沟通的想法,但被女生拒绝。
微信公众号“景容饮冰”发布的网帖证实了这一细节,网帖中女生以保护个人身份信息为由最终拒绝见面。
针对肖母谈到的处分决定、申诉情况,南都记者多次联系武汉大学保卫部、涉事女生所在的学院办公室,均未获得有效回复。武大保卫部及学院办值班人员称学校已放寒假,人员流动值班,对此事不了解,以学校官方通报为准。最初对接、处理此事的刘姓辅导员也告诉南都记者“不便再说什么”。
南都记者辗转与武大涉事女生取得联系。她称是借朋友公众号发表《关于我在武汉大学图书馆受到性骚扰这件事情》一文,此前并不知道肖某某长期患有应激性皮炎。她认为,此事至少民法意义上构成性骚扰,希望学校能就此构建高校防治性骚扰的制度,肖某某也有权就此事提起诉讼。这位女生还表示,当前在校毕业压力较大,不便就此事发声。她随后拒绝了采访。
在武大发布通报的次日,“景容饮冰”公众号也曾更新网帖感谢校方处理结果,并称“走到这一步已经可以和自己和解”,没有意外的话不会再进一步回应。
陷入网暴旋涡后
肖某某被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
事情发生后,“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一度登上热搜,涉事男生肖某某陷入网暴漩涡。
基于网帖和校方公开通报所披露信息及线索,很快有多位自称涉事男生高中同学、自称认识男生的网友在网上公开了肖某某的真实姓名、照片、家庭情况等隐私信息,网络上还出现了大量针对肖某某的指责、谩骂。
有网友发帖称肖某某“成绩很差不学无术,靠黑幕保送武大”。对此,肖母出示的相关保送资料显示,肖某某在就读高中的推荐保送排名成绩居全年级第22名,全班第1名,同时也被南开大学录取。
还有网友发布信息称肖某某的父亲是当地副区长,事后所涉地区领导实名辟谣并报案。
网传相关领导实名辟谣声明
“从那以后,孩子就情绪低落。一些原来的朋友对他也有看法了,说什么的都有,还有人把他踢出了群聊。他在家休息了好一阵,后来还是强撑着回去上课、考试。到现在状态还是不太好,前两天药量又加大了。”提到儿子的现状,肖母几度哽咽:“那段时间他经常突然又气又恨的,有想去找对方理论的冲动;晚上靠吃药才能睡着,还总梦到图书馆那天的事被惊醒;白天一整天不和人说话,甚至想跳楼,还好被我们拖住……”
肖母出示的病历显示,2023年10月17日,肖某某在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确诊为“急性应激反应”,被要求入院治疗。
首次确诊“急性应激反应”
12月13日,医院诊断书显示其“病情进一步恶化,确诊为创伤后应激障碍,伴随着焦虚、抑郁、疑病、应激等情绪性障碍,自杀或自残倾向为80%”。肖母称医生曾提示肖某某的情绪障碍病症有长期伴随及复发风险。
为确保肖某某的人身安全,肖母说,有一段时间家人只能换班贴身陪伴,夜里也要有人值守。
后续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
“这孩子平日性格开朗,与其他同学相处挺正常。他研修的这个计划班是双学位,课业量很大,但他很好强也很刻苦,每周到我这答疑都要个把小时。”肖某某的一位课程导师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谈道,事发后,明显能感到肖某某精神压力很大,“听说有就医治疗,他请了几周假后才回到课堂。”
南都记者从肖某某代理律师处获悉,肖某某和家人曾多次向网络平台投诉“景荣饮冰”账号发布的网帖、以及相关网络账号发布的不实信息,无果。鉴于此事造成的影响和精神伤害,目前,肖某某已对发布网帖的网络平台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要求网络平台对该帖的首发账号、相关转载账号作删帖处理、并公开致歉以消除影响;同时要求网络平台提供该公众号的实名登记注册信息,以配合查明相关名誉侵权传播方身份信息,后续再通过法院调查追加侵权人为共同被告。此外,对在网上散播“保送黑幕”“论文抄袭作假”等不实信息的账号,也已做证据保全,现正在走立案流程维权。
热搜事件背后困境:
性骚扰的模糊边界,遭遇网暴后的维权难
“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事件登上热搜榜后,多位法律专家学者也就该事件表达了关注和思考。
一方面,对于“性骚扰”,投诉维权与自证清白均是难题。多位学者向南都记者谈到,在司法实践中对“性骚扰”的认定,不仅面临取证困难,还面临难以具体界定是否属于“性骚扰行为”的现实。对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性骚扰”,行为人和权利主张者往往各执一词、各有解释。
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是否能被认定为‘性骚扰’,主要看这几个要点:首先,是否违背他人意愿;其次,方式是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进行的滋扰;最后,这种滋扰是与性相关的、是令人不适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陈碧告诉南都记者。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彬彬向南都记者谈到,侵权责任的认定一般来说需要考虑几个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是否有造成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张彬彬援引去年在重庆发生的一起性骚扰案,该案中被告在微信聊天中向原告发送淫秽动图和不雅文字,原告报警后起诉最终获胜诉。法院在该案判决中强调了三点:1. 被告行为具有明确的性指向;2. 该行为表现出“性挑逗”的性质和故意;3. 行为明显违背原告的意愿。
另一方面,网帖点爆网络对“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事件的关注、网暴接踵而来,作为事件当事人,肖某某陷入维权困境。
“事情发展到现在,我们都不知道网上发举报帖的人是谁?”鉴于此,肖某某和肖母选择委托律师起诉相关网络平台,以“诽谤”和“侵犯名誉权”为由要求平台删帖,等待法院立案后通过法院调查取证找到“对方是谁”。
这也是网暴案件中的一个普遍困境。此前,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法官王红霞曾就网暴治理向南都记者介绍,在网暴类案件的办理中,为查询涉嫌侵权的网络账号实际使用主体,当事人往往需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进一步查明相关主体的真实注册信息。
“该类案件中,查明侵权主体耗时较长,影响受害人维权进程,也会拖慢诉讼进程。实践中也存在涉嫌侵权的网络账号使用域外手机号、虚拟号等进行注册的情况。部分案件中,涉嫌侵权的网络账号实名信息可能指向多名实际使用人,受害人往往对谁是真正的施暴者没办法进一步举证,导致无法锁定实际侵权主体。”王红霞说。
对于基本事实未获认定、即通过网络发帖举报曝光以求为自己“维权”的做法,陈碧则直言,“我个人建议,网络举报、尤其是自益性的,还是要慎之又慎。”
“虽然举报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通过举报可以救济个人自身权益、也能监督公共事务。但也要意识到,通过网络举报,迅速聚合起来的围观者,在未对事件真相做必要考证的前提下,就在网络上对当事人公开处刑,结果可能是制造了更多不端和不义。”陈碧坦言。她同时强调,网络举报尤其要注意不能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不能以举报之名,实则对他人打击报复、侮辱诽谤甚至诬告陷害,“舆论审判有反噬效果,今天用舆论获得了胜利,明天也有可能被舆论吞没”。
对于高校性骚扰的防治,陈碧建议高校治理中,应多借鉴职场的性骚扰治理规定,“总的来说,就是处理速度要快,要固定证据,要充分保障双方的程序权利,这将有利于获得一个更接近真相和公平正义的结果。此外学校还有一种更好的预防方式,就是进行相关讲座、论坛、讨论,把这个敏感话题变成公共话题,加深男女两性之间的对话,也消除误解和隔阂。”
在陈碧看来,“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事件中有关性骚扰的判定和遭网暴后的维权,仍有待有关方面的调查和最终裁决。
采写:南都记者 吕虹
视频:南都记者 王子黎 实习生陈奕帆
制图:甘丹 出品:南都数字经济治理研究中心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