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是怎样的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3、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相关推荐: 原告胡XX与被告重庆市江津区XX运输有限公司、马XX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7)九民初字第3768号 原告胡XX,女,1984年10月18日生,汉族,出生地重庆市九龙坡区,初中文化,重庆万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住(略),身份证号:(略)。 委托代理人胡X万…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恐龙抗狼扛1年前0
kankan啊啊啊啊3年前0
66666666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