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加强源头管理 四举措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天津市交管局落实公安部夏季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要求,采取开展交通隐患“大排查”、交通安全“大宣传”等多方面举措,进一步加强夏季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实施“不脱线”“看得见”“早告知”“零容忍”等措施,开展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隐患“大排查”,并督导危化品运输罐体安装紧急切断装置。

  交管部门联合交通、安监等部门,每月对辖区全部危化品运输企业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应企业危化品运输车辆明细,逐车检查GPS动态监控落实、车辆在线、监控记录、报警提示、违规处理等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加强GPS动态监控,落实专人值守制度,确保24小时所有运行的危险品运输车全部在线可控,即车不停、机不关。

  8月15日前,对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车身反光标志粘贴、危险品运输警示标牌配备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确保车身反光标志、警示标牌大小、颜色、清晰度、位置等均符合标准并保持清洁。同时,结合机动车年度检验、季度临检、交通安全大检查等工作,做好危化品运输车辆反光标志粘贴、危险品运输警示标牌配备、车质车况、安全性能等方面的日常检查,每月要抽查辖区全部危化品运输车辆的10%。

  排查梳理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定期安全检验情况、所有危险品运输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记分情况,对临界检验、逾期未检的危险品运输车以及交通违法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危险品运输驾驶人,全部以书面抄告的形式,向所在的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安全告知,责令及时参加检验,及时接受交通违法处理。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联合督促危险品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采取发布公告或者逐车落实的方式,对2006年11月1日以后出厂的危险品运输车罐体分批通知、免费安装,年内全部完成。

  开展旅游包车和租赁客车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格旅游包车和租赁客车的安全管理,整治汽车租赁企业非法营运问题,加强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监督检查。

  7月30日前,交管部门联合交通、旅游等部门,集中临检旅游包车、租赁大中型客车、旅游景区客运企业所属客运车辆,清理所属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记分情况,督促企业整改发现的隐患问题,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坚决责令停运,从源头上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人员不定期深入辖区旅游景点,检查旅游包车及景区旅游客车安全状况,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问题。

  8月底前,交管部门会同交通、安监部门,对汽车租赁企业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清查,全面清查汽车租赁企业资质、租赁汽车数量、车辆的使用性质、租赁企业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落实情况。

  交管部门依托《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每月对全部客运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试行)》、客运车辆GPS动态监控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采取责任制行政措施,隐患问题突出的,以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名义通报,并抄告交通、安监等部门。

  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专项检查,推动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7月底前,交管部门结合防范责任制监督检查,通过深入企业专项检查、抽查“两客一危”车辆在线情况等多种方式,对所有运输企业实施《办法》情况明察暗访。同时,联合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每月对全部专业运输企业实施《办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使用不符合标准、无违法报警功能监控平台、动态监管不落实或落实流于形式等隐患问题的企业下达《隐患排查通知书》,并抄告运管部门,严格依法采取停业整顿、停驶措施。

  8月份起,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向辖区全部运输企业通报上月对《办法》实施的专项检查情况,并上报本区县政府,抄告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严肃处理一批未按规定落实GPS监控制度的运输企业,切实推动落实运输企业监控和安全主体责任。

  结合检查、通报等工作,交管部门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落实,通过GPS动态监控落实“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开展接驳运输”“客运车辆夜间限速80%” 等规定的落实。提示和纠正监控平台发现的交通违法和违规行为,并依据内部考核机制对驾驶人进行考核处理。

  强化事故道路倒查和责任追究。

  积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重点督导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以及涉及客车、危化品车辆的事故倒查和责任追究情况。对于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5人以下交通事故的,或阶段周期内交通死亡事故升幅超过30%的,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向区县政府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区县针对事故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排查辖区内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制定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各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整改情况及效果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区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倒查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召开现场会分析原因,并予以全市通报。

相关推荐: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限多长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限多长   当我们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需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材料。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一定要提出,否则这个复核就无法受理了。节假日是不计算在这三日内的。举个例子…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